从盘锦市民政局获悉,盘锦市积极扩大医疗二次救助范围,全额资助低保对象参保参合,医疗救助最高限额达到2万元。同时,建立了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试点。目前,全市城乡困难群体2185人次获得医疗救助,发放医疗救助金1157万元。
此外,盘锦将冬季取暖救助对象范围由城区低保对象和低保边缘户覆盖到县域低保对象和低保边缘对象,使全市城乡低保和低保边缘户家庭享受到同等的取暖救助待遇。集中供暖救助标准为每年每户75平方米,自行供暖救助标准为每年每户600元。 2013年全市累计发放冬季取暖救助金1700万元,实施冬季取暖救助9000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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