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6年度参保已在11月30日截止,忘记缴费或是想要参保2016年度的医保咋办?
2016年1月起可办理当年参保,但在享受待遇时设有三个月等待期,需缴费到账次月起三个月后享受待遇。
截至今年9月末,沈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42.9万人。今年1月1日起,政府补贴已提高至380元/人,个人缴费并未提高。
城镇居民医保每年何时办理?
多数城镇居民在1至11月办理
根据办理时间规定,大、中、小学校每年9月至11月办理参保;28周以上准新生儿及新生儿1~11月全月、12月1~15日办理,其中9~11月份办理本年度参保业务的28周以上准新生儿及新生儿须同时缴纳下一年度的医疗保险费。
其他城镇居民可在每年1~11月份,每月20日前到所在社区或区、县(市)民政部门按月办理当年参保业务;每年9~11月办理下一年度参保业务;其中9~11月份办理本年度参保业务人员须同时缴纳下一年度的医疗保险费。
忘记缴费第二年还能参保吗?
可补缴待遇有三个月等待期
针对新参保人员(民政部门新认定特困人员、未成年人除外),设立了三个月待遇等待期:每年1-8月期间办理本年度参保业务的居民,自参保缴费(缴纳一年保费)到账次月起三个月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待遇享受到当年12月31日。
每年9~11月份办理本年度参保业务并同时缴纳下一年度的医疗保险费的居民,待遇期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当年未缴费且只缴纳下一年度医疗保险费的待遇期为次年的4月1日至12月31日。
也就是说,如果今年11月30日前未缴纳2016年费用,只能在2016年1月1日后办理缴费了,到账次月起三个月后享受待遇,至12月31日结束。
哪些人可享视同职工医保缴费年限?
大学生在校期间参保可视同缴费
大学生在校期间在沈阳市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视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与大学生就业后参加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另外,2008年年底前经认定的国有和集体破产、困难企业,其认定日期前已经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参保人员,在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期间,其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计算为职工医疗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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