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时,在沈最低实际缴费年限将发生调整,采取每年递增1年的方式由5年逐步调整为15年。至2025年1月1日,办理退休的城镇职工参保人在沈最低实际缴费年限为15年。
按照《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实际缴费年限的通知》(沈人社发〔2016〕17号)文件规定,自2016年4月起将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最低实际缴费年限采取每年递增1年的方式由5年逐步调整为15年。
具体执行办法是:
2016年3月31日前办理养老保险退休审批的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其医疗保险最低实际缴费年限应满5年;
2016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办理养老保险退休审批的参保人员,医疗保险最低实际缴费年限调整为6年;
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办理养老保险退休审批的参保人员,医疗保险最低实际缴费年限调整为7年;
以此类推,至2025年1月1日,医疗保险的最低实际缴费年限调整为15年。
依照现规定,沈阳市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最低缴费年限为满25年,且在沈阳市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5年。本次通过过渡调整,将在沈阳市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5年这项,过渡到15年。同时,参保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满25年的规定不变。据统计,截至2015年末,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351.4万人。2015年全年基金收入1139623万元,基金支出1067100万元,结余72523万元。参保职工医疗待遇按时、足额支付。近年来,沈阳市城镇职工的参保率不断提高,参保人数增加,沈阳又为一个人口净流入城市,平均每年人口净增长在30万左右,本次最低缴费年限调整,也是为了保障医保基金的充足供给,给参保人退休后更多的保障。
【答疑】
1、为什么要上调在沈最低实际缴费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沈阳市这一规定年限为25年,未达到需补齐后退休。但由于医疗保险目前还是省级或市级统筹,不少省会城市都会出现此前并未在该地区缴费,在临近退休的5到10年来到该地区参保的情况,虽个人账户可以实现异地转移,整体的参保年限可累计,但在该地区的实际缴费年限并不长,参保人在退休后该地区需要为其提供一系列的医疗保障,医保基金负担较重。
因此,才会上调在退休地的参保最低年限。此前,全国已有多个城市将退休地的最低实际缴费年限进行了上调,如长春规定,城镇职工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办理医疗保险身份变更,转为退休人员时,需同时满足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和实际缴费年限最低为15年的规定。长沙规定,累计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本省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0年,退休时才可享受医保待遇。
2、从外地转移医保是否可算为最低年限?
城镇职工参保时单位缴费8%,个人缴费2%,单位缴费绝大部分进入统筹基金的大盘子,个人缴费进入个人账户中。当参保人退休前转移异地医保时,仅转移了个人账户中的余额,不能转移统筹基金的部分。因此,转移后缴费年限可合并,但不可计入退休地的最低缴费年限中。
3、未达到最低年限怎么办?
从今年4月起,每年的最低缴费年限将逐年递增,至2025年1月1日后,退休后享受待遇的条件就将调整为,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最低缴费年限为满25年,且在沈阳市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15年。按照现规定,缴足最低年限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应当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缴足最低年限的,须以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8%比例一次性缴足基本医疗保险费,其费用全部纳入统筹基金。
4、一次性补足全部由个人缴纳吗?
按照现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缴满最低年限的须按照8%的比例一次性补足,这8%全部由个人承担还是用人单位也需要承担?工作人员指出,如参保人在该单位期间,单位完全按照法律规定为参保人缴纳了医疗保险,参保人就需要自己承担补足部分。如用人单位并未按要求为参保人缴纳保险,参保人就需要在掌握劳动合同等材料的情况下,要求用人单位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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