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公告: 一鸣劳务派遣始终以“多为客户创造利益为导向,减少客户人力琐事为己任”,依托辽、吉、黑地区直属公司及全国合作供应商构成庞大的服务网络,高效的精英团队,专业的知识技能,为各类型企业提供劳务派遣、社保代理、创业支持、职场培训、薪酬福利等全方位、多层次、高标准的人力资源特色服务。
今天是:2024年11月22日    
一鸣新闻 ++更多
[2-24]
[3-17]
[2-21]
[8-12]
[8-5]
[7-17]
[5-20]
[5-6]
 
 
  公积金
 
【一鸣劳务派遣】辽宁省直公积金缴存年限缩为3个月 7月8日起实施
时间:2015-7-30 浏览次数:2213
 

日前,辽宁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通知,进一步放宽了省直公积金的贷款门槛,缴存年限缩短一半,连续按月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即具备公积金贷款资格。

辽宁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从今年4月起,对省直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进行了多次调整,主要是支持职工自住及改善性住房需求,提高公积金使用率,发挥其功能。

本次调整再次放宽了贷款门款,涉及到缴存年限、经济适用房贷款政策、购房时限、异地贷款4方面内容。

一、调整缴存年限

凡缴存职工在我中心连续按月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即具备公积金贷款资格。

二、调整经济适用房贷款政策

购买经济适用房。在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再扣除政府补贴额,首付比例、贷款额度根据所买房源类型参照相应贷款政策执行。

三、取消购房时限

不再规定所购住房办理贷款的时限。只要担保和房产部门可以操作,我中心即可办理。

四、取消异地贷款三方协议

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住房贷款不再要求借款人、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中心和我中心签订的三方协议。

上述政策于7月8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5年年底

上一篇: 【一鸣劳务派遣】沈阳公积金还贷系数今下调 贷款总额度减
下一篇: 【一名劳务派遣】沈阳公积金贷款利率今起下调0.25% 30年节省2.5万
  网友评论   查看关于此文章的所有评论
    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没有任何评论
 

版权所有:沈阳一鸣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备案号:辽ICP备09004525号-1 
电话:400-60-47833 024-22724833 传真:024-62579688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46号


网站建设:恒昊互联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