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公告: 一鸣劳务派遣始终以“多为客户创造利益为导向,减少客户人力琐事为己任”,依托辽、吉、黑地区直属公司及全国合作供应商构成庞大的服务网络,高效的精英团队,专业的知识技能,为各类型企业提供劳务派遣、社保代理、创业支持、职场培训、薪酬福利等全方位、多层次、高标准的人力资源特色服务。
今天是:2024年11月24日    
一鸣新闻 ++更多
[2-24]
[3-17]
[2-21]
[8-12]
[8-5]
[7-17]
[5-20]
[5-6]
 
 
  朝闻天下
 
【辽宁省内劳务派遣】养老保险跨省、跨地区、跨制度怎么转移接续
时间:2018-8-1 浏览次数:1157
 

 

一、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跨省流动就业

1、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保险关系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

2、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3、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满足国家规定最低年限的,按“从长、从后、从户籍”原则,按月享受基本养老待遇。

东北一鸣专业社保代缴劳务派遣机构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跨地区流动

1、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2、已经按规定领取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东北一鸣代缴五险一金人事代理机构

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两种制度之间的衔接

1、参保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如分别参加城镇或城乡养老保险情形,在申请待遇前,向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根据缴费年限不同申请,可以办理从城乡转城镇或城镇转城乡,由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开具缴费凭证。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整理:小白

交社保找一鸣,十年专业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微信号dbymrc

版权声明:东北一鸣所推送文章及选用图片,除非确实无法确认,我们都会注明作者和来源。若涉及版权问题,烦请原作者联系我们,与您共同协商解决。 )

上一篇: 【辽宁省内劳务派遣】快查银行卡!沈阳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资金发放到位!
下一篇: 【热点】实用社保转移:随军配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网友评论   查看关于此文章的所有评论
    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没有任何评论
 

版权所有:沈阳一鸣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备案号:辽ICP备09004525号-1 
电话:400-60-47833 024-22724833 传真:024-62579688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46号


网站建设:恒昊互联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