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引进急需的高水平人才,提高医疗、科研、教学和管理工作水平,提高我院学术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多学科带头人,如果您恰好也心怀抱负,不妨到此一试,医院随时敞开大门,广纳贤才共赴事业之约。
一、医院概况
辽宁省妇幼保健院暨辽宁省妇女儿童医院是辽宁省卫生健康委直属的,具有公共卫生性质的事业单位,是为妇女儿童提供临床医疗保健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妇女儿童专科医院。是集医疗、保健、康复、教学、科研、预防为一体,以诊治妇产儿科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病症为重点的三级妇幼保健院。
医院坐落于辽宁省省会城市沈阳,编制床位350余张,是一座环境一流,设施完备,设备一流的现代化妇幼保健院。设有临床科室:妇科、产科、儿科、小儿外科、儿童康复、儿童保健、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乳腺外科、中医科、辅助生殖中心等。同时设有承担全省妇幼保健健康指导工作的相关业务科室。此外,我院还是多个专业和学科的技术牵头单位,如辽宁省人类精子库、辽宁省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辽宁省弱视斜视防治中心、辽宁省听力筛查中心、辽宁省两癌检查诊治培训中心、辽宁省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中心、辽宁省残疾儿童诊断康复中心、国家新生儿保健特色专科建设单位、省级儿童哮喘标准化门诊、全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地等。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钻研业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失信被执行人;
4.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临床医技学科带头人岗位及条件
妇科、产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病理科、放射线科、重症医学科、辅助生殖中心。
临床医技学科带头人应符合如下条件
1.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身体健康,45周岁及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主任医师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
3.三级医院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10年及以上;
4.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独立处理本专业疑难复杂问题,能及时跟踪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的前沿技术;
5.具有主任医师资格,担任三甲医院科室副主任及以上行政职务者优先聘用。
(三)职能科室负责人岗位及条件
网络管理中心、财务科、人事科
职能科室负责人应符合如下条件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身体健康,45周岁及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
3.从事信息化管理或财务管理或人力资源管理相关专业工作5年及以上,具有三级医院或医疗行业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聘用;
4.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能独立处理本专业疑难复杂问题,掌握相关政策法规;
(四)博士
不限数额、不限学科(医学类)常年招聘
*注:博士应具备如下条件
年龄35岁以下,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的海内外优秀博士。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引进待遇
根据医院人才引进相关政策,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协商确定薪酬待遇(优厚、可谈、平台好)。
三、报名方式
1.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由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和报名材料原件的扫描件电子版以附件形式上传Email至邮箱:lnsfbyrsk@163.com(电子材料统一打包,命名为:①学科带头人招聘+姓名+应聘科室/岗位名称;②博士招聘+姓名+应聘科室/岗位名称)。
2.报名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从高中阶段开始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英语水平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学术任职聘书、主持的科研项目(批文)、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核心期刊论文(封面目录正文)、SCI论文(提供论文首页和检索证明)。
3.应聘者须对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不予聘用。
四、其他事项
我院会根据报名情况分批次组织面试工作,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邮件并保持电话畅通。
联系人:王老师、高老师
联系电话:024-31456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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