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公告: 一鸣劳务派遣始终以“多为客户创造利益为导向,减少客户人力琐事为己任”,依托辽、吉、黑地区直属公司及全国合作供应商构成庞大的服务网络,高效的精英团队,专业的知识技能,为各类型企业提供劳务派遣、社保代理、创业支持、职场培训、薪酬福利等全方位、多层次、高标准的人力资源特色服务。
今天是:2024年11月22日    
一鸣新闻 ++更多
[2-24]
[3-17]
[2-21]
[8-12]
[8-5]
[7-17]
[5-20]
[5-6]
 
 
  朝闻天下
 
去年辽宁社平工资1972元/月 比前年增350元
时间:2009-7-13 浏览次数:2961
 

       2008年辽宁省职工平均工资为23666元。月平均工资为1972.17元,比上一年增加了350元。

       2008年沈阳市职工平均工资为29545元,月平均工资为2462.08元,比上一年增加了483元。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795.33元,比上一年增加514元。

       虽然本年度公布的社平工资和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均比上一年有所提高,但沈阳市劳动部门表示,今年,沈阳市“五险”最低缴费基数仍以2008年公布的社平工资1980元和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281元为基数,不随社平工资提高而提高。
      随着社平工资和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得提高,社会保障将直接受到影响,与此同时,最低生活工资标准和低保等也将受到间接影响。
      此外,沈阳市在每年7月份公布一次上年度社平工资和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同时,还根据最新公布的社平工资调整养老、医疗、失业、工商、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由于缴费标准调整,参保人员相关参保费用也将略有增加。
      今年,为应对金融危机给企业带来的困难,减轻企业负担,沈阳市政府提出,沈阳市今年将以2008年公布的数据为基数,不调整“五险”的最低缴费基数。沈阳市劳动部门表示,仅此一项,今年将为参保企业和职工减负10.74亿元。
来源:北国网- 辽沈晚报

 

 

 

上一篇: 新医改六大亮点
下一篇: 关于调整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沈劳社发[2009]33号)
  网友评论   查看关于此文章的所有评论
    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没有任何评论
 

版权所有:沈阳一鸣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备案号:辽ICP备09004525号-1 
电话:400-60-47833 024-22724833 传真:024-62579688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46号


网站建设:恒昊互联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