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公告: 一鸣劳务派遣始终以“多为客户创造利益为导向,减少客户人力琐事为己任”,依托辽、吉、黑地区直属公司及全国合作供应商构成庞大的服务网络,高效的精英团队,专业的知识技能,为各类型企业提供劳务派遣、社保代理、创业支持、职场培训、薪酬福利等全方位、多层次、高标准的人力资源特色服务。
今天是:2024年11月23日    
一鸣新闻 ++更多
[2-24]
[3-17]
[2-21]
[8-12]
[8-5]
[7-17]
[5-20]
[5-6]
 
 
  朝闻天下
 
关于公布新增城镇职工门诊规定病种就诊医院的通知
时间:2011-4-6 浏览次数:2655
 

 

各医保定点医院、参保人员:

    为更好地开展门诊规定病种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医保患者医保待遇,本着有效利用医疗资源,方便患者就近就医的原则,经医院申请,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实地考察,我局决定增设沈阳军区总医院、辽宁省人民医院、沈阳市苏家屯区中心医院为沈阳市城镇职工新增门诊规定病种(肺源性心脏病(心功能3级)、风湿性心脏病(心功能3级)、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脑垂体泌乳素瘤、脑垂体前叶功能减退症、进行性核上性麻痹、癫痫、乳腺癌(前列腺癌)内分泌治疗)就诊定点医院,增设辽宁省肿瘤医院为我市城镇职工新增门诊规定病种乳腺癌(前列腺癌)内分泌治疗就诊定点医院,增设沈阳友好肾病中医院为我市城镇职工新增门诊规定病种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就诊定点医院,增设沈阳市维康医院为我市城镇职工、居民门诊规定病种恶性肿瘤化疗(膀胱灌注治疗)就诊定点医院,以便更全面、更方便地为医保患者服务。以上公布医院自2011年4月1日开始承担上述门诊规定病种的相应工作。

特此通知。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日

 

 

 

上一篇: 12省市调高最低工资标准 浙江超上海全国最高
下一篇: 关于免征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通知
  网友评论   查看关于此文章的所有评论
    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没有任何评论
 

版权所有:沈阳一鸣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备案号:辽ICP备09004525号-1 
电话:400-60-47833 024-22724833 传真:024-62579688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46号


网站建设:恒昊互联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