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北京师范大学劳动力市场研究中心主持编写的《2011中国劳动力市场报告》正式发布。报告显示,北京、上海、天津的就业质量指数位列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前三位。
报告采取实证分析的方法,将2007年和2008年全国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就业质量指数进行对比并排序。就业质量指数由6个指标构成,分别是就业环境、就业能力、就业状况、劳动者报酬、社会保护和劳动关系。
北京在就业环境、就业能力和就业状况三个指标中均排名全国第一;劳动者报酬排在上海之后,列全国第2位;社会保护落后于上海、天津和辽宁,排在第4位;劳动关系排名则分别为2007年全国第7位,2008年下降到第19位,而且指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报告分析,在劳动者报酬方面,北京市劳动者工资增速由2007年的全国第24位上升到2008年的全国第2位,由原来的低于全国平均增速转变为高于全国平均增速,这表明北京市在2008年工资增速提高很大。行业工资差距和所有制工资差距方面,北京在2007年和2008年几乎排在全国最后,这表明收入差距很大。
数据显示,北京市经济增长过程中吸纳就业的能力有明显提高,但劳动力市场中长期失业人数占比高,这与劳动力市场对失业者的社会保护水平较高有关,同时更多地反映了劳动力市场中存在的问题,即失业者重新找到工作的周期较长。北京的就业效率指标排名从2007年的全国第10位下降到2008年的第13位,这表明可能是社会保障比较好,北京市失业人员寻找工作的动力不足。
劳动关系方面,北京市的工会调解效率明显提高,由2007年的全国第5位跃升至全国首位,但私营企业工会占比指标排在全国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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