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在京也能入社保了,参保缴费标准与城镇职工一致。300名外国员工办理完成社保手续,成为在京参保的首批外国人。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去年末,持外国人就业证在华工作的外国人就超过了23万人。今年10月15日起,《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开始实施。
对此,本市地方实施办法也相应出台,用人单位招用外国人的,应当自办理就业证件之日起30日内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执行者,按照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章的规定处理。
而目前具备操作条件的险种只有养老、工伤、基本医疗保险,失业和生育保险暂时还不能办理支付手续,需要等待后续细则出台。
根据该办法,外国人在京参保后,在达到规定的领取养老金年龄前离境的,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再次来中国就业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经本人书面申请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也可以将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而外国人死亡的,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此外,在中国境外享受按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外国人,应当至少每年向负责支付其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一次由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生存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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