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辽宁省妇幼保健院
编外(派遣制)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考察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21年辽宁省妇幼保健院编外(派遣制)公开招聘人员笔试、面试及技能测试工作已经结束,依据岗位权重总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定于2021年5月7日、5月11日分两组进行。体检结论将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体检须知详见附件2,新冠肺炎预检分诊流行病学调查表详见附件3。
体检合格者将被确定为拟考察人员。由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附件:
1. 2021年辽宁省妇幼保健院编外(派遣制)公开招聘体检人员名单Img//2021043010233630209.xls
2. 2021年辽宁省妇幼保健院编外(派遣制)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须知Img//2021043010243665497.doc
3. 新冠肺炎预检分诊流行病学调查表Img//2021043010244928632.doc
辽宁省妇幼保健院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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